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,設計所帶給我的,有部份都是些不成文的叛逆規定。


第一條是熬夜,因為越晚靈感越多。太早睡所呈現的作品就是少了靈魂的感覺。

第二條是喝咖啡。少了咖啡怎麼做怎麼想睡,怎麼做怎麼都無法集中精神。

第三條是抽煙。不抽就覺得那根筋就是不對。


滿足以上三個條件,才能演生出動人的設計理念,與眼睛一亮的設計成品。


而隨著入社會化,

盡量早睡早起,少喝咖啡,不抽煙。對身體好的事盡量做之後。

規律的生活,簡單的生活,反而少了什麼讓人著迷的感動力。

不知道是我天生有小部份愛墮落與叛逆,還是設計只存活在我的心中,而消失在生活中。



入社會後的生活,完全沒有意義。



還有,少了你的生活,一切都乏善可陳。

鍵入多少文字也不著痕跡。無意識形態的生活動線,像傀儡娃娃般的無神論。



沒有了設計,沒有了壞情緒,沒有了你,沒有了自己。


人很奇怪,明知身體不好卻總是想要做些破壞身體的事。並且喜歡。




就像偶爾喝的爛醉,偶爾大哭,偶爾放任自己使壞一樣。我不愛做乖寶寶。我愛當壞人。





我不喜歡乖,因為乖沒有好處。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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