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晚上,把最後一本"死神的聖物"看完了。

雖說是看完,但想必有些東西要重看一次才能打通邏輯。

因為JK羅琳真的很厲害。你一直到看到最後才不得不誇讚他是個很會說故事的人。

因為七本書每本都那麼的厚重,還要把故事都連在一起,甚至是小細節裡想要透露出的什麼...都藏的非常好,一直到了最後才會恍然大悟,然後佩服這個作者。


而且,我想我是一路看來看到最後一本才喜歡上哈利波特的人。

因為從"神秘的魔法石"開始,雖然我都有買,但都不是那麼的熱愛。

腦子一直覺得魔戒寫的比較好,或是這兩個男主角都有懦弱的一面,真叫人討厭。



不過看完,我並沒有哭。只覺得很鼓舞,不過這也許就是他從頭到尾要堅持的地方。

"屬於葛來分多的勇氣"



不過寫到最後有寫到金妮跟哈利波特結婚,並生下了的小孩。名字就用詹姆、莉莉跟阿不思‧賽佛勒斯。

這部份讓我覺得還好。就像東施的小孩叫泰迪一樣。那為什麼小孩不乾脆取天狼星或是布萊克呢?


還是他們打算再多生一個??



=口=純粹個人想法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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