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剛在某個人的網頁,看到他引述某個研究官職的人說,寫BLOG誰要看呀??我每天那麼忙,光是有名的人講話我都看不完了,誰要看無名小卒每天在網路上的發言呀!更何況,網路上的無名人氏這麼多。BLOG,大概是那些人寫給自己看的吧!
看完後,我覺得不可否置的,BLOG本來就是寫給自己看的。因為是網路日誌呀!是從手寫轉成鍵打,除了速度比較快之外,十年後我也還認得我寫的字長的是什麼樣子,不會因為情感的差異而看不懂那個字是什麼字。就這方面而言,我覺得BLOG是個很好的存在呀!
網路上寫BLOG的人真的很多,你也不知道是什麼樣的人看自己的網站,也許有人看,也許也不會有人看。但這都不會去削減BLOG帶給我自身的意義呀!它本來就是我寫日常生活或是閒來打屁的地方,或是我心情發洩罵髒話的地方呀!有沒有人看,有什麼好重要的。不看,也不會有人強迫你來看呀!不喜歡,也可以不要看呀!又不一定是發表在報章雜誌有拿稿費的文章才是文章。
也許有很多人說,七年級就是草莓族。但我覺得草莓族沒什麼不好呀!外表光鮮亮麗,內在易爛,但也是因為這個社會太冷漠,更容易有感性與不經意的受傷害呀!而且草莓聽起來,很好聽。(哈哈哈....)
我覺得,只要不是什麼陰險的族別就好了。草莓經過加工之後,一樣可以跟大蒜一樣永垂不朽呀!
本質是可以靠外在環境去磨練加強的。
大家也知道我本人就是自HIGH型的,所以BLOG也是以寫給自己看為主,當然我也會藉BLOG去看大家最近的情況,畢竟要碰到面一起出去有的時候總是有困難度存在。其他人的BLOG對我來說,也是讓我了解親朋好友叔叔大伯大嬸的好去處。所以寫BLOG是多多益善啦!心情好可以與人分享,心情壞還有地方舒發。多棒呀!所以我的朋友們、好男好女淫娃浪子,記得要寫BLOG呀!!不然就跟人間蒸發沒兩樣。像是我現在的同學-鍾小姐、林小姐、王小姐、許小姐,不要再只顧著打算結婚了,要寫BLOG呀!!!
不過我也不會對那些覺得BLOG都是小嘍嘍寫的人說什麼勸世宣言,畢竟每個人有自己的想法。自己高興就好啦!(其實是也不太干我的事。)
爽就好。
(唉呀~真粗俗的講法呀....真爽!)
看完後,我覺得不可否置的,BLOG本來就是寫給自己看的。因為是網路日誌呀!是從手寫轉成鍵打,除了速度比較快之外,十年後我也還認得我寫的字長的是什麼樣子,不會因為情感的差異而看不懂那個字是什麼字。就這方面而言,我覺得BLOG是個很好的存在呀!
網路上寫BLOG的人真的很多,你也不知道是什麼樣的人看自己的網站,也許有人看,也許也不會有人看。但這都不會去削減BLOG帶給我自身的意義呀!它本來就是我寫日常生活或是閒來打屁的地方,或是我心情發洩罵髒話的地方呀!有沒有人看,有什麼好重要的。不看,也不會有人強迫你來看呀!不喜歡,也可以不要看呀!又不一定是發表在報章雜誌有拿稿費的文章才是文章。
也許有很多人說,七年級就是草莓族。但我覺得草莓族沒什麼不好呀!外表光鮮亮麗,內在易爛,但也是因為這個社會太冷漠,更容易有感性與不經意的受傷害呀!而且草莓聽起來,很好聽。(哈哈哈....)
我覺得,只要不是什麼陰險的族別就好了。草莓經過加工之後,一樣可以跟大蒜一樣永垂不朽呀!
本質是可以靠外在環境去磨練加強的。
大家也知道我本人就是自HIGH型的,所以BLOG也是以寫給自己看為主,當然我也會藉BLOG去看大家最近的情況,畢竟要碰到面一起出去有的時候總是有困難度存在。其他人的BLOG對我來說,也是讓我了解親朋好友叔叔大伯大嬸的好去處。所以寫BLOG是多多益善啦!心情好可以與人分享,心情壞還有地方舒發。多棒呀!所以我的朋友們、好男好女淫娃浪子,記得要寫BLOG呀!!不然就跟人間蒸發沒兩樣。像是我現在的同學-鍾小姐、林小姐、王小姐、許小姐,不要再只顧著打算結婚了,要寫BLOG呀!!!
不過我也不會對那些覺得BLOG都是小嘍嘍寫的人說什麼勸世宣言,畢竟每個人有自己的想法。自己高興就好啦!(其實是也不太干我的事。)
爽就好。
(唉呀~真粗俗的講法呀....真爽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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